《经济法基础》中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考什么内容呢?恒企老师下面把《经济法基础》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的高频考点进行整理,把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的知识点详细列出来!
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的适用范围
1.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,均适用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。
2.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、船舶吨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、消费税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3.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、协定同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有不同规定的,依照条约、协定的规定办理。
税收征收管理主体及相对人(2022年新增)
1.税收征收管理主体
(1)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;各地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。
(2)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、税务分局、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。
(3)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(逃税)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税、抗税案件的查处。
(4)除税务机关、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。
2.税收征收管理相对人,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。
上述是《经济法基础》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的高频考点的阐述,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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